新闻资讯 / NEWS CENTER
关于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耳岭选矿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时间10月22日
关于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耳岭选矿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自主开展了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耳岭选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我公司委托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耳岭选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辽宁天阳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完成了《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耳岭选矿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沈阳德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完成了《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耳岭选矿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报告》并于2018年10月22日在项目现场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耳岭选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辽宁天阳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沈阳农业大学水利学院,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沈阳德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施工单位大连阿尔滨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验收组认为,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耳岭选矿工程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耳岭选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耳岭选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9日。
附件: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4.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报告
2018年10月22日